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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诺什湖还建楼劳务比选公告
来源:招标工作小组 时间:2021-04-12 09:10:04
浏览人数:4388人
雷诺什湖还建楼劳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我司的雷诺什湖还建楼,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雷诺什湖还建楼劳务;
2.2采购内容:雷诺什湖还建楼安装2296户,庭院及部分中压支管的建设安装,管沟开挖与回填、警示板防护等,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交验前的保护工作等,预算价约为316848元。
2.3服务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时间开工,工期107日历天;
2.4最高限价:不超过誉城千里公司分包结算金额的100%,参选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应的经营范围;
3.3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3.4本次参选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活动;
3.7为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合格的供应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参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17时 00分(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成本合约部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报名结束后,如比参选人多于5家,将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随机抽取,确定5家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工作。
5. 资格审查方法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7-84876082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成本合约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活动的参选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比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 比选条件
我司的雷诺什湖还建楼,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雷诺什湖还建楼劳务;
2.2采购内容:雷诺什湖还建楼安装2296户,庭院及部分中压支管的建设安装,管沟开挖与回填、警示板防护等,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交验前的保护工作等,预算价约为316848元。
2.3服务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时间开工,工期107日历天;
2.4最高限价:不超过誉城千里公司分包结算金额的100%,参选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应的经营范围;
3.3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3.4本次参选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活动;
3.7为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合格的供应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参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17时 00分(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成本合约部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报名结束后,如比参选人多于5家,将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随机抽取,确定5家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工作。
5. 资格审查方法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7-84876082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606号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5层成本合约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活动的参选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比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