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内容详情
2021年度誉城九方电子办公用品购置询价邀请函
来源: 时间:2021-01-29 09:21:59 浏览人数:3777人

2021年度誉城九方电子办公用品购置

询价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我司的2021年度誉城九方电子办公用品购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度誉城九方电子办公用品购置;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型号 暂定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备注
台式电脑 I3/8G/240G 6 3100.00 注:本次合同签订以单价为准,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单价有效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一年内不得变更单价。
台式电脑 I5/8G/240GSSD 15 3500.00
组装台式机 8G/256GSSD 5 4100.00
笔记本电脑 六核16G/512G/14寸 6 5000.00
笔记本电脑 八核16G/512G/14寸 20 5600.00
显示器 21.5英寸 26 700.00
智能办公本 / 8 4200.00
2T移动硬盘 / 4 470.00
4T移动硬盘 / 2 750.00
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8 1100.00
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8 2089.00
打印机 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2 3299.00
投影仪 办公投影仪 2 4399.00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将指定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4最高限价:3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有1项及以上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应的经营范围;
3.3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17时 00分(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12号乾能大厦8F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询价文件。
  1. 资格审查方法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12号乾能大厦7F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7-84876082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12号乾能大厦8F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