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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关于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责任制的报道二
来源:东湖高新分公司 时间:2018-05-24 0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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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关于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责任制的报道二
——东湖高新分公司正式实施项目经理部责任承包试点工作
——东湖高新分公司正式实施项目经理部责任承包试点工作
2018年5月17日对于东湖高新分公司来说是意义重大的日子,这天工程公司董事长沈斌与东湖高新分公司经理张明洪在公司签署了《2018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这意味着项目经理部责任承包试点工作正式在东湖高新区域内实施。
项目经理部责任制的推行对东湖高新分公司的全体员工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时既有压力也有动力。推行的好坏与否,都需分公司全体同仁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执行、落实,积极转变经营思路,有效发挥人力资源,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形成核心竞争力。 分公司推行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采取责任到人的方式,所有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办理结算请款以及工程资料的完成,由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采取由上至下二级考核体系,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在全面贯彻公司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项目经理制,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分公司全体人员。
